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校外实习管理规定

学院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学院及导师安排的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不组织研究生参加校外实习,不鼓励研究生自行联系单位实习。在此前提下,仍要参加校外实习的同学,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研究生校外实习的登记程序  

1、硕士生第五学期中期检查完成前,原则上不允许参加任何形式的校外实习。

2、硕士生中期检查结束后,经导师同意,可自行联系单位实习,实习期应安排在第五学期,实习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实习期一般情况下不得提前,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到第四学期实习的同学,应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由导师签字同意后交给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3、参加校外实习的同学应填写《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校外实习登记表》,导师签字同意后,将登记表交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核实备案。参加校外实习的同学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仔细阅读并自觉遵守“校外实习安全须知”中的相关规定。

4、凡未经学院登记或在学院规定时间之前擅自参加校外实习者,将取消该生的奖学金评定资格,同时参照研究生手册“考勤与考核”第十六条按旷课论处。

二、研究生校外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

1、参加校外实习的研究生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原则上应按预定的区域、路线、内容与时间进行,应主动与校内联系人(与《申请表》中联系人一致)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QQ等方式保持联系,每周至少联系一次,及时沟通情况;若临时改变校外实习区域和路线,或申请延长假期,必须及时向学院汇报并委托校内联系人办理相应手续;实习结束后应立即返校报到、销假。

3、研究生校外实习期间如果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突发事故,要保持冷静,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学校报告。

4、研究生校外实习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学校的规章制度等,除研究生本人依法须承担责任外,学校也将会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备注:此规定适用于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校外实习安全须知

1研究生校外实习应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校外实习期间应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听信谣言,不传播有害信息,不参与各种非法活动。

2、研究生校外实习期间要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持良好的生活规律,严禁酗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选择安全合法交通工具;校外实习地点涉及环境恶劣、复杂的区域时,应了解当地气象、地理、治安等有关情况,尊重地方民风、民俗,遵守地方政策法规。

3研究生校外实习需填写《研究生校外实习登记表》,确定校内联系人,经导师签字、学院审核,在研究生辅导员备案后方可出行。凡未经登记自行校外实习的研究生,在校外实习期间发生的事故,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4、研究生校外实习原则上应按预定的区域、路线、内容与时间进行,应主动与校内联系人通过微信、电话、短信、电子邮件、QQ等方式保持联系,保证每周至少沟通一次,及时通报情况,校外实习结束后应立即返校报到。

5、研究生校外实习期间如果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突发事故,要保持冷静,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学校报告。

6、研究生校外实习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等,由研究生本人依法承担责任,学校也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研究生自行参加校外实习,属于与公务无关的个人行为,在实习期间造成校外实习事故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校外实习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