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未来数字经济发展的全景图在广州用法治的线条徐徐展开。日前,《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下称《条例》)经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历经近一年时间,立法起草团队先后组织调研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的意见建议,最终修改完善后通过表决。

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作为深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条例》着力构建推动数字经济全要素发展的制度体系,为广州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在这场关乎城市未来的变革中,广州用立法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以更大力度、更大魄力紧紧抓住全球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机遇,夯实数字“底座”,赋能实体经济,打造智慧城市,为建设数字化、现代化的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型国际大都市描绘了宏伟的未来。

法治的包容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经济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为了抢占数字经济高地,制定了相应的发展战略或出台了相关的法案。目前,国内已出台数字经济方面地方法规的有浙江省和广东省。广州将成为全国首个出台数字经济立法的省会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

可以说,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不仅契合当下时代的脉搏,而且关系未来长远发展的需要。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发展数字经济具有明显的技术和产业优势,并已呈现出丰富多样的发展生态。数据显示,2020年全市数字经济增加值为1.3万亿元,占GDP比重48.5%。数字经济正在成为广州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尤其对广州来说,建设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市对推进数字化、绿色化、国际化转型,加快培育新优势、壮大新动能意义深远。

“开展数字经济立法,是广州抢抓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深入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广州市人大落实市委决策,以法治力量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的重要举措。”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2021年2月起,立法团队启动立法调研工作,由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牵头,协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38家单位,共同组建了70多人的立法起草团队,以及数字经济领域的政产学研各界专家学者100余人组成立法咨询专家团队,共同参与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起草工作。

《条例》的总基调是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为建设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正处于起步阶段,未来还有无限的空间。”作为《条例》的立法召集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沈奎说,伴随着新的技术创新涌现,数字化应用广泛地渗透和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在立法之初,就秉持开放包容的态度突出“促进”,凡是有利于促进的多写、规制性的慎写,以调动全社会发展数字经济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数字经济立法是为广州经济的未来立法,其时以至,其势已成,这是广州推动数字化转型的里程碑事件。”《条例》立法咨询专家团队成员、华南理工大学党委原副书记张振刚说。

构建数字经济全要素发展体系

作为全国范围内的第一部超大城市地方数字经济立法,《条例》基本思路是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核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数据资源价值化,提升城市治理数字化水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构建数字经济全要素发展体系。

具体来看,《条例》内容详细、覆盖面广,共有十一章、八十九条内容,在总则、数字产业化、工业数字化、建筑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农业数字化、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城市治理数字化、发展环境和附则等章节,对政府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进行了规定。

沈奎介绍,《条例》坚持顶层设计与广州实际相结合,借鉴先进与广州创新相结合,经验总结与适度超前相结合,力求体现广州特点,塑造广州模式,凸显广州创新。

如《条例》立足广州实际,重点规范数字经济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打造数字经济技术创新体系、创新平台等内容,支持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农业等的重点领域数字技术创新和重点产业发展,并在全国首开先例,就建筑业数字化进行立法尝试。此外,全文还有多处鼓励支持探索发展数字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及创新体制机制的内容,体现了条例面向未来、鼓励创新的特点。

“《条例》注重完善数字经济治理模式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有机结合,面向数字科技前沿与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密切结合,全面构建数字经济发展体系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有力结合。”张振刚表示。

在张振刚看来,《条例》的一大亮点是“促进”,不仅强调建设公平、公正、法治的环境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还强调要对数字经济领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活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条例》鼓励大力开展数字经济创新,这对于充分发挥广大管理干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数字经济创新活动的蓬勃开展,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张振刚说。

与此同时,《条例》不仅高度重视并鼓励开展国际前沿关键数字技术的攻关与突破,还强调应当建立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开放机制,这对于人工智能和各种数字化产品从“能用”到“好用”的跃升,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数字化转型不仅仅是流程优化,应更关注人的创造、创新与幸福福祉。从推动教育、文化、医疗、养老、就业等公共服务领域数字化,到支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字化城市治理平台等的建设,《条例》以人为本,致力于推动数字红利变民生福祉。

张振刚表示,《条例》的颁布为广州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市提供法治保障和方法论指导,将有力推进广州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城市的数字化、现代化治理水平,有力赋能城市新技术、新产品快速迭代和新产业、新模式不断涌现,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条例》亮点

在产业布局上,《条例》提出优化数字经济产业空间布局,应当推动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优化各片区的功能布局,支持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和制度创新在试验区先行先试,建设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辐射带动全市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在数字产业化方面,《条例》突出广州优势和产业特点,推动关键数字技术攻关与突破,包括集成电路、核心零部件与元器件、新一代半导体等基础领域和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领域,并聚焦于人工智能、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装备与机器人、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软件与信息服务、通信、数字创意、平台经济与共享经济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

在产业数字化方面,《条例》不仅要求推动传统优势制造业和其他工业领域的数字化转型,推动建设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还鼓励数字建筑科技创新和智能建造,推动建筑企业、工地管理、建筑工程审批监管体系数字化。同时,紧扣广州千年商都的产业特点,围绕专业市场、传统商业、跨境电商、会展业、金融业、物流体系、教育、医疗、文体服务、养老助残服务、餐饮等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创设特色条款,致力推动数字技术与产业、消费的融合发展,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质量,以数字化转型赋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上,《条例》要求,统筹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底层技术平台等基础平台,建立通用技术能力支撑体系;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网、量子信息、北斗卫星导航、卫星互联网等未来网络基础设施的研究和建设。

数据是数字经济核心生产要素。《条例》提到,应当建设城市大数据平台,实现对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统一、集约、安全、高效管理。在数据使用上,可以通过数据共享或者核验方式获取的公共数据,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不得重复采集或者要求重复提供。

在城市治理方面,《条例》要求应当建立数字政府与智慧城市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重大任务、重点项目,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问题。其中,不仅应当建设数字化城市治理平台,实现城市运行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还规定建设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数字化平台、数字化政务服务平台、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数字化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公共安全数字化、应急管理数字化、社会保障数字化。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周甫琦 2022年1月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