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组织开展的2022年度广东高校学生工作案例评优活动结果发布,学院团委书记、本科生辅导员徐喜春申报的案例《“法理情”促“转与化”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主体性》荣获一等奖。

广东高校学生工作案例评优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


广东高校学生工作案例评优活动评选结果(一等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青年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作用,他指出:“新时代中国青年要树立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到人民群众中去,到新时代新天地中去,让理想信念在创业奋斗中升华,让青春在创新创造中闪光!”

《“法理情”促“转与化”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主体性》这一案例围绕如何加强“法、理、情”教育,重点论述将理想信念教育融汇贯穿到人才培养全过程的原则与思路。在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中,辅导员要善于通过引导学生增强法治意识,将法理和人情进行和谐统一,以法为准绳,理为依托,情为手段,强化理想信念。

学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 “与‘例’有约 伴‘理’同行”学生典型育人案例分享交流汇、学生工作务虚会等,致力于提升辅导员的育人本领,推动学院学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图、文/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