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研究生在读期间因病离校就医,因事外出,校外实习等情况,均应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手续的一般程序是:
1、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
2、导师同意签字
3、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工商管理学院办公楼212)核实备案。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六条一学期内,未请假而离校者,按旷课处理,累计天数达到:
(一)7天以上15天以下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16天以上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下表为各类请假的具体审批流程,请同学们参照办理。
事由 | 相关说明 | 审批流程与办法 | 销假 |
因病请假 | 必须持学校医院或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如在外地可由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办理有关手续。 | 请假时间<2周,本人书面申请,导师同意签字,并报学院备案; | 请假期满3天内到学院报到销假。 |
请假时间≥2周,本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签字,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 |||
因事请假 (包括短期旅游、探亲等) | 非法定节假日期间,离校时间超过2天者均应办理。请使用学院统一的请假条模板(见附件) | 请假时间<1周,本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签字,并报学院备案; | |
请假时间≥1周,本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签字,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 |||
假期回家度假 | 不得提前离校,放假期间离校应事先向班长报告,并依时返校。 | ||
实习请假 | 学术型研究生:实习期应安排在第5学期,特殊情况下可提前到第4学期。(相关管理规定及表格见《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校外实习管理规定》)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内的实习参照专业学位办公室相关手续办理。教学计划外的实习可参照本程序办理。 | 第5学期:填写《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校外实习登记表》,导师同意签字,学院核实备案; | |
第4学期: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校外实习登记表》,导师同意签字,学院核实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