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支持我院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学生国际交流能力、丰富学生国际教育背景,进一步推进学生的国际化培养,学院资助优秀全日制学生赴国(境)外参加寒暑假交流学习项目。现就资助学生参加2025年寒假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适用项目

2025年寒假线下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

二、 报名条件

1. 工商管理学院全日制在校注册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诚实守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未解除的违法违纪记录;

4. 品学兼优,派出前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5. 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综合素质高,有较强学习能力,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交流目标;

6. 本阶段学习在读期间,只能享受一次学院出国(境)交流资助。

三、 资助名额及标准

1. 资助名额:本科生不超过11人;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8人(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2. 资助的费用包括国(境)外寒假学习交流项目的学费及因此产生的一趟往返的国际旅费(即国际机票费用,不含本地交通费和当地交通费)。具体资助标准和名额为:

本科生:全额资助不超过2名;其他本科生资助标准为上述费用的30%,上限1万/人。

全日制研究生:全额资助不超过2名;其他研究生资助标准为上述费用的60%,上限2万/人。

3.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全额资助仅限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申请。

4. 本科生可同时申请学校教务处和学院资助。若均获得资助资格,所参加项目为学院组织的项目,可享有两边资助;参加其他项目,学院资助不与学校资助叠加,学生需选择放弃其中一方资助。教务处资助请留意教务处的相关通知。

5. 本次寒假项目资助名额为全年资助名额减去2024年暑假资助名额后得出。

四、 申报及评审流程

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1. 完成寒暑假交流项目的申请。

使用学校统一认证账号(校外需使用VPN)登录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海外学习栏目http://studyabroad.gl.scut.edu.cn/ 查看寒假项目的申请通知并按要求完成申请;

2. 申请资助,截止日期10月31日。

将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bmfa@scut.edu.cn,邮件命名“2025寒假资助+姓名”:

(1)工商管理学院全日制学生国(境)外交流资助申请表.docx(提交电子版和原件,原件签名交到教务员处);  

(2)英语水平能力证书

(3)已修成绩单

(4)绩点和排名(证明或系统查询截图)

(5)个人简历

一年级本科新生若无(2)-(5)材料,可仅提交(1)。

3. 学院评审,确定资助名单及顺序,在学院网站公示拟资助名单,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 资助流程

1. 出国(境)审批

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在出行前,按照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财务处的学生因公临时出国(境)的相关规定办理校内审批手续。未完成派出前审批手续,回校后无法办理报账手续,将不能获得资助,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2. 执行项目

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按计划外出学习交流,相关费用先自行垫付,并保留好相关证明及票据(包括登机牌、机票发票、电子客票行程单、项目学费发票等),所有报销费用必须有银行卡刷卡单或网银转账记录作为支付凭据,不可使用现金。机票的时间地点一般不能超出学习项目日程安排上的时间地点,如因客观原因超出以上范围,申请人必须在办理出国审批手续时提交书面说明;

3. 经费报销

项目结束后,按要求在新学期第一个月内提交项目学习总结及成绩单,根据财务相关要求整理证明和票据,按照相关规定在资助额度内办理报销事宜。

4. 学生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取消其资助资格:

(1)未按申请时的派出项目执行;

(2)学习计划未正常开展或未完成,或在外修读的课程出现不及格现象;

(3)未按规定完成相关审批手续,返校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违反双方院校校纪校规和交流协议、或违法违纪;

(5)逾期不归。

六、 联系方式

学院国际事务办公室 周老师 

办公电话: 87114212  

邮箱:bmfa@scut.edu.cn